民法典哪个出版社最权威

法律援助

    民法典单行本。
    在民法典全文发布之后,各个出版机构出版的民法典单行本均已经开始上市销售。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民法典单行本,除了中规中矩的公报版单行本之外,还有几种在印刷上有一定特点的版本。
    1、第一种是大字版,顾名思义就是印刷字体比较大,每一页还会留一定的空隙供读者学习使用时随时做笔记用。法律人们大部门常年紧盯电脑屏幕,双眼常年饱受摧残,看大字版的法典要比盯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舒服一些。
    2、第二种是条旨版:民法典第一条的条文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该条是针对立法目的的规定。
    条旨版单行本在第一条条文之前以方式注明该条的主要意旨,即“第一条立法目的”,便于读者理解。但是这些条旨都是出版机构根据条文内容自行归纳总结的,不是民法典的一部分,当然也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民法典》学习方法的思考和建议:
    1、认识民法典的“体系化效应”,理解民法典的编纂体系和立法本意。
    法律体系化的概念,最早源于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的主张。18世纪的法国,各省区均有自立的法律,全国数百部法律互相冲突互不认可,出现了“上马地协议,下马地不承认”的混乱现象,严重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
    伏尔泰批判法律林立、彼此冲突的社会现象,主张国家制定统一体系的法律制度。拿破仑接受伏尔泰的这一思想,极力主张、全力参与,促成了《法国民法典》的诞生,为主体平等、私权神圣、契约自由等现代民法制度奠定了基础,为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2、掌握民法典的编纂体系和表述规则,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民法典的编纂规则,科学地运用了“总则分则章节”的结构体例:第一编总则确立了民法的一般规则,统领民法典各编并普遍适用于民法的各个领域;分则(二至七编)对各项民事基本制度作具体规定;
    各编第一章均为“一般规定”,确定本编内容的一般规则,然后对各项制度进行具体表述。总则与分则、一般规定与具体规定及“但书”条款,构成了民法典逻辑严谨、有机统一的体例结构。
    准确理解和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就要把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放在这一规则体系内综合解读,避免孤立理解、片面适用。
    3、了解民法典对既往法律规则的归纳和发展,避免学习民法典的畏难情绪。
    一典废九法。民法典实施后,大家熟知常用的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民法典将成为大家的案头文书、常用工具。
    许多法律人感叹,“半生所学都白费,法典一出人憔悴”,意即民法典一颁布,以前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经验都归零,要从头学习。这一感慨体现了大家对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但认真说来,这一观点这是不对的。“
    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是法典的内在要求,民法典不是横空出世,而是在以往民事法律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单行法律的内容包括吸纳成熟的司法规则进行优化升级,梳理化解各单行法律中的冲突矛盾,运用的新的民法理论解决社会和市场发展的新问题,时代发展的法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