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最怕怎么投诉

法律援助

    网络公司投诉可以向12315投诉。
    一、网购存在的问题
    伴随网络购物如火如荼的进行也有诸多不和谐,不诚信的现象,比如:商品假冒伪劣、网络诈骗、售后服务缺失等等。网上交易投诉大幅度增加,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能轻轻松松选购商品。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和措施,网购轻松便捷的背后,依旧存有诸多的不规范,甚至消费陷阱。更有甚者,消费者吃了亏,想维权却寸步难行。
    二、网购存在的骗术
    1、利用精美图片。利用"制作精美"的图片来障人耳目是网络购物中最为常见的招数,衣服上的瑕疵被掩饰得一干二净,或者干脆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其实这是一种最容易被避免的骗局,在购买的时候,不要轻信产品宣传册一样的照片,而一定要让卖家出示"实物图片",并交代要体现细节,如果卖家不能提供,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交易。
    2、价格低廉的诱惑。很多网上商品价格诱人,但当它价格低得离谱时,就要警惕了。应该想想为什么它会这么便宜,特别是名牌产品,因为知名品牌产品除了二手货或次品货,正规渠道进货的名牌是不可能和市场价相差那么远的,贪小便宜往往吃大亏。
    3、不合理的买卖条款。有一些网站在买卖合同的时候设置了格式化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买货容易退货难,这些不平等的条款,往往说明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等等。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换货或者维修时,就无计可施了。所以在买卖之前一定要看清条款,分清权责,以免购物后吃哑巴亏。
    4、网络钓鱼。在这种骗局中,受骗者付款后,骗子往往会称要达到一定量才发货,胁迫买货者继续付钱,而买方一旦按其要求付钱后它就人间蒸发。这是一种网络钓鱼的骗术。网络钓鱼一词最早出现于1996年,起因黑客始祖利用电话线犯罪,因而结合Fishing与Phone创造出了Phishing一词。网络钓鱼的诱饵千百种,包括急迫警告口吻的电子邮件、仿冒的网站、木马程序以及间谍软件等等,它们借口资料过期更新,或者是基于安全理由进行身份验证,从而骗取个人敏感信息如银行账号和密码。因此如果在买卖中如果发现不正常情况或者卖家有过分要求时应及时中断交易,切莫在卖家的要挟下继续送钱。
    5、虚拟的交易。对于虚拟产品的交易有大量的骗局产生,给各种游戏补充点卡或者买卖各种虚拟物品的时候,除了双方直接交易产生的骗局外还有大量伪造的中介网站坐收渔人之利的。在类似上面的骗局中,最常利用的就是在长时间一起玩游戏中建立的信任感,这种骗子先是和你交朋友,和你一起冲级,一起PK,等时间成熟后就开始行骗,更有甚者套出受害人的ID和密码。
    6、狡兔三窟。为了使欺骗得逞,骗子可能会采取各种方式防止被人识破,例如用多个名称、网址,在自己写的工商备案登记信息中加入"该网站正在变更受理中"。 在面对如此狡猾的骗子的时候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试探,比如说让朋友去实地看货之类的,这种情况下骗子往往会闪烁其词,应该提高警惕。
    三、电商卖假货消费者如何维权
    从合同义务上看,如果电商网站销售假货,消费者是有权要求退货的。对于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要看电商网站之前是否做出相关承诺。在退货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购买到假货后,消费者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对于是否能够获得赔偿,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