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允许老师补课嘛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在美国,教师属于公务类雇员制。按照美国文化中强大的市场逻辑,有偿补课属于第二职业,会影响本职工作,存在职业伦理冲突。因此,各州法律大多对教师有偿补课持否定态度。在日本,老师一旦从事有偿补课就是犯罪行为,要受到刑法处理,严重的还可能判几年刑,没有老师会去冒险去做的。在德国,法律禁止老师有偿补课,如果老师违法补课,国家将会对教师处分,并写入该教师的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