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秘书长是不是省委书记的秘书?

法律援助

    省委秘书长不是省委书记的秘书。省委秘书长是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之一。通常兼职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负责省委机关日常工作,主持省委办公厅工作,省委秘书长正厅长级。
    省委书记是全省的最高领导人,负责省委的全面工作,什么都管,但只抓大事,不抓具体事情。省委书记主要侧重于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部署和落实。负责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各种政治力量统一到党中央的路线方针之下。省委常委一般由以下干部担任: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长,省委宣传部长,省委秘书长,省会城市书记、副省级城市书记,戎装常委,省委统战部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