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援助

    工地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有:
    (1)注意劳动保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2)注意消防安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周围,严禁吸烟。明火作业不得与易燃易爆作业同时同地进行。
    (3)各类施工机械和工具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漏电,各部件和安全防护是否正常完好。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
    (4)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得裸露。
    (5)高处作业要穿紧口工作服,穿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遇到大雾、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特别要注意平台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交叉作业和攀登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在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6)使用垂直运输设备时严禁在龙门架、外用电梯、塔吊塔身上攀爬,塔吊作业中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搭吊,以免发生高处坠落。龙门架、井字架运行中禁止穿越和检修。外用电梯禁止超载运行。
    (7)土方作业要注意预防坍塌事故和人工挖孔桩伤亡事故。
    (8)起重吊装现场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起重指挥人员不得兼做操作工。
    (9)不准站在模板、钢筋上作业。
    (10)施工现场入口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通道口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消防防火标志。
    建筑施工有哪些危害?
    1、高处坠落:人员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基坑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处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龙门架和塔吊在安装、拆除过程坠落;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
    2、坍塌: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坑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在建工程围墙及屋面板质量低劣坍落。
    3、物体打击:人员受到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和通道口等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4、触电:经过或靠近缺少防护的电气线路造成触电;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中碰触电气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防护。
    5、机械伤害:各类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挖掘机械等。
    6、其他伤害:各种运输车辆容易造成车辆伤害;氧气、乙炔气瓶容易造成火灾爆炸;地面各种铁钉等容易造成扎伤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