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如何应对

法律援助

    遇到家庭暴力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去医院验伤,保留相关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一、面对家暴怎么办?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二、如何举报家暴行为
    举报家暴行为,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人安全。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遭遇家暴应该如何做
    1、离开施暴现场,避免矛盾激化,切记不要以暴抗暴。
    2、注意及时收集保存人证、物证。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必须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并视情节而定适时出具告诫书。
    5.受伤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管好相关证据。
    6、如果面临危险或者无处可去,可到当地家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申请临时生活帮助。
    7、可以去当地调节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
    8、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起诉。
    9、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