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该如何应对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遭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村委会反映;
2、向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反映,要求处理;
3、向司法部门反映,要求主持调解;
4、向公安报警,追究对方伤害责任,可以撤诉也可以申请保护;
5、要求采取措施,临时庇护;
6、申请人民法院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