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120分条件

法律援助

    1、上海积分落户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上海人员,适用本办法;
    2、上海积分落户基本指标及分数参考:基本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及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1、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30分;
    2、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3、专业技术职称及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及专业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3、上海积分落户加分指标及分值参考: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地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1、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2、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以上,每纳税10万元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3、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数为100分;
    4、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5、远郊重点地区: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每满1年积2分;5年后开始计入总分,最高分20分;
    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积10分;
    7、表彰奖励:持证人在上海工作期间可获得表彰奖励,最高分110分;
    8、配偶为上海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上海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4分,最高分40分;
    4、上海积分结算制度:减分指标和分数,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虚假材料的,每次扣150分;
    2、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次扣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次扣150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