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年来到一家公司上班,干了一个星期不想干了,我想辞职,可是对方不肯给工资,怎么办?
法律援助劳动者辞职后,可向劳动局投诉不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违规不支付的,还需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可向调解组织、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拖欠或未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分析
劳动者要辞职,能去劳动局告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拓展延伸
面对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如何解决辞职后的纠纷?
面对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解决辞职后的纠纷需要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工资支付的情况,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支付,可以考虑以下步骤:1.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条、劳动合同等;2.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3.根据劳动法规定,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4.在法律程序中,保持证据完整性,提供证据证明工作时间和未支付工资的事实;5.根据法律判决,如果胜诉,对方将被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和可能的赔偿金。请注意,具体解决方案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在辞职后如遇到雇主未支付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雇主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雇主加付赔偿金。解决纠纷时,建议劳动者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根据法律程序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申诉。胜诉后,雇主将被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和可能的赔偿金。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