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被开除了还能恢复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可以,学校是不能作为行政主体的。学校开除学籍是学校的一种内部管理行为,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将部、厅作为被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五条 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