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为了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根据《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
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血站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法律依据】
《血站管理办法》 第八条 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
(三)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
(四)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液的集中化检测任务;
(五)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六)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血液中心应当具有较高综合质量评价的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