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浆站是私人还是国家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血浆站不是私人而是国家的。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压力容器许可证应当由当事人前往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办理,办理时应当携带相应资料以供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