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普通的房子有什么区别
法律援助一、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区别
1、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销售完全市场化,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2、土地性质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免交土地出让金;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4、户型面积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
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开发商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而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5、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同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收费,政府只核定成本构成,价格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对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收费,政府要严格进行控制。这样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经济承受能力好一些,以避免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现象。
6、享有的权利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对商品房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四个方面,政府没有任何干预。买了商品房随时都可以出售出租、继承、赠予,只要按规定交了税费就没有任何限制。对经济适用房政府有一定限制,对占有、使用、处置权利,现在的政策没有限制,主要是对收益权利做了一些限制。你的房子要出售,政府就要做一些调节。
7、建设单位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房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