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姓名谁做主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个人姓名可由自己做主,自然人拥有姓名权,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选择父姓和母姓以外的姓氏。目前,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作为我国公民,拥有自主的姓名权,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条款、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使用或者变更个人的姓名。同时,个人的姓氏并不一定要选取父亲或者母亲的姓氏,可以有权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法定抚养人的姓氏。当然,如果是少数民族同胞,也可以根据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来取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