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工作日为21.75天是怎样算出来的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每月的工作日为21.75天的计算如下:
方法一、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 -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x每日的8小时
方法二、“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一104天) +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