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方的金银首饰属于彩礼吗

法律援助

    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表示。作为财产分割的首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订婚时购买的首饰;另一类是结婚后购买的首饰。男方赠送的首饰作为彩礼如果是法定登记之后支付的那么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在登记前给予女方的那么就是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也包括婚前购买的首饰这些都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首饰
    一、离婚后金银手饰怎么处理
    在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
    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
    其次,按照普遍性来说,首饰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在民法典中照顾女性是该法的一个原则。
    再次,这些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家里能买这些饰品,说明家里经济条件很好,所以对首饰不进行分割也不影响一方的生活状况。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用返还。
    彩礼除非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三金是彩礼还是赠与?
    三金属于彩礼还是属于赠与,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男方在交往过程中自愿无偿赠与女方三金首饰,符合赠与合同的双方性和无偿性,三金是属于赠与的。如果男方是为了达到与女方结婚为目的给女方三金的,三金是属于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