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海里领海权是怎么来的?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1958年9月4日,中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第一条即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得进入中国领海及其上空。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了12海里领海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十二海里的线。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为十二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二十四海里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