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