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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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
    1、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2、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指陪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参加决策的作用;
    2、监督推动的作用;
    3、桥梁纽带的作用;
    4、模范带头的作用。
    综上所述,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