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了解哪些程序?
法律援助监护人变更程序进行了修改,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变更监护人。同时,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也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关单位指定,或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变更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监护人无法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受到侵害,相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律分析
要求将监护人的变更程序进行修改,以下是修改后的内容:
要变更监护人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外,监护人变更也可以由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指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符合条件的,依法变更监护人。
一、如何设立监护关系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二、残疾人监护权如何修改?
可以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同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拓展延伸
变更监护权纠纷如何处理
监护权变更纠纷的处理方式: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当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法院可以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结语
监护人变更程序的修改已经完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变更监护人。同时,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也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如果监护人无法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或受到侵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