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赠送的礼物算彩礼吗

法律援助

    不算,恋爱中的赠与属于无条件赠与,而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因此不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
    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因此要是当事人最终分手的话,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当然要是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的话,由于此时没有结婚,那么就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只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才可以撤销赠与。但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情况则存在例外,如若受赠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则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均可以行使撤销权,除非受赠人本身没有扶养的能力,那么他不履行扶养义务就属于客观不能,对于赠与人而言才不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另外,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何为赠与彩礼属于赠与行为吗
    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视为对一方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分手了应该退还礼物吗
    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
    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