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礼物归谁?

法律援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约财产即习俗意义上的彩礼在婚约解除后应当返还。赠与财物的性质要区分清楚,赠与财物是否为缔结婚姻目的而给付决定了是否应返还。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意思表示的一致和财产的交付,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法律分析
    需要区分给付财物的性质,分别处理。如给付的财物属于婚约财产即习俗意义上的彩礼,婚约解除后应当返还。
    1、若财物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均应认定为婚约财产,应予返还。如其接受了赠礼,但该赠礼不是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则不应认定为彩礼,不需返还。
    2、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且赠送财物的行为就是一种赠与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可以是附一定的条件,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拓展延伸
    恋爱期间如何处理礼物归属问题?
    在恋爱期间,处理礼物归属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建立开放和诚实的沟通,双方应坦诚地表达彼此对礼物的期望和意愿。其次,可以考虑共同所有权,即将礼物视为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另外,也可以协商制定规则,例如轮流保留礼物或根据个人需要和喜好决定归属。如果仍然存在争议,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家庭成员、朋友或专业咨询师。最重要的是,双方应以尊重和理解为基础,寻求互惠和公平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关系的和谐和幸福。
    结语
    在处理赠与财物归属问题时,需要根据财物的性质进行区分和处理。对于婚约财产,如彩礼,应在婚约解除后返还。而对于非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财物,则无需返还。此外,在恋爱期间,处理礼物归属问题可以通过开放沟通、共同所有权或协商制定规则等方式解决。重要的是双方以尊重和理解为基础,寻求互惠和公平的解决方案,维护关系的和谐和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