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戒指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结婚戒指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戒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赠予之后仅仅为一方个人使用,应该认定为使用这方的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当事人就该婚戒归属另有书面协议的,可按照书面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