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具备的特点
法律援助指纹具备的特点如下:
1、基本纹型。常见的指纹图案有环型、弓型、螺旋型,其他的指纹图案都基于这三种基本图案,只是一个粗略的分类,仅仅依靠图案类型来分辨指纹是远远不够的,但通过分类可以更加便利于在大数据库中搜寻到指纹;
2、模式区。模式区是包含了纹型特征的区域,即从模式区就能够分辨出指纹是属于那一种类型的;
3、核心点。核心点位于指纹纹路的渐进中心,它用于读取指纹和比对指纹时的参考点;
4、三角点。三角点位于从核心点开始的第一个分叉点或者断点、或者两条纹路会聚处、孤立点、折转处,或者指向这些奇异点。三角点提供了指纹纹路的计数和跟踪的开始之处;
5、式样线。式样线是在指纹包围模式区的纹路线开始平行的地方所出现的交叉纹路,式样线通常很短就中断了,但它的外侧线开始连续延伸;
6、纹数。纹数是指模式区内指纹纹路的数量。在计算指纹的纹数时,一般先连接核心点和三角点,这条连线与指纹纹路相交的数量即可认为是指纹的纹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