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到北京出站需要啥手续

法律援助

    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抵京后不再执行落地“三天三检”。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12月7日起,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各铁路客运车站,取消对进京旅客和京津冀通勤人员查验“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消购票环节进返京限制,各次途经、终到北京列车,恢复办理到京延长补票业务。
    最新进京要求
    1、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2、抵京后不再执行落地“三天三检”,按照我市有关防控规定执行
    一是戴口罩。在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在医院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须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二是勤洗手。外出返家,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触摸口、眼、鼻,咳嗽或打喷嚏,清理垃圾,接触快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等情况下,均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
    三是常通风。择时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家中人较多、有病人或访客时,建议开窗通风;家中有居家隔离人员时,其所在房间应关闭房门,单独开窗通风。
    四是少聚集。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远离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是保持环境卫生。日常居家以卫生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厨房炊具、台面、餐饮具等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和地面,表面有脏污或霉点时,要及时清洁消毒;马桶冲水前要盖马桶盖,保持存水弯水封。
    六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新冠病毒全人群易感,老年人是最脆弱的群体,且合并基础性疾病的比例较高,是感染新冠病毒后引发重症的高危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始终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之一,建议无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3个月要尽快完成加强免疫。
    七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保持健康心态,不信谣、不传谣。
    八是做好健康监测。用好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减少家庭传播风险,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第一条 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第二条 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第三条 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第四条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第五条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第六条 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第七条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第八条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 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第十条 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