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的10个标准
法律援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注意,如果上述行为是以夫妻名义的,则构成重婚,这也是“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