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造成房屋裂缝应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施工造成房屋裂缝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避免对于房屋造成更大的损害,采取保护的措施,可以要求恢复原样。经过多次维修无法恢复原样或者损坏程度依然存在的,可以主张按照市场的价格进行赔偿。施工造成房屋裂缝基本上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需要积极地进行维修和赔偿的工作。
一、躲避安全警示标志维修方承担责任吗
如果维修方维修完毕后,没有清理安全警示标志,他人为躲避安全警示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那么维修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二、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三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续建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
三、租赁期间发生的房屋损害怎样赔偿
房屋损坏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以及非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
一、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3、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
1、正常损耗
出租人对于其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果房屋的损坏是正常损耗,并非由承租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承租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是指由于房屋老化造成的损坏问题,因此出租人应对此承担维修义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