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失败如何解决

法律援助

    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出现失败的情况,管理部将根据原因分析修改信息,公积金中心的结算中心会进行二次划款。
    1、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失败了
    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或者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失败。
    1)管理部人员操作失误:
    由操作的管理人员写书面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就可以进行修改。
    2)用户个人原因导致失败:
    由用户个人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原因可以填写为变更个人信息或个人储蓄账户错误。
    2、通过单位账户转付失败的
    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用户已办理了通过单位银行账户转付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可是单位的银行账户并没有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来的账款。
    遇到这种情况时,账款失败的信息会被工作人员录入系统,经过管理部核实原因后进行修改,会计处将为用户重新办理划款。
    一、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暂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购买的房屋为首套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一份和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份。
    购买房屋为二套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