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轻便摩托车的规定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驾驶轻便摩托车的规定如下:
1 、申请行驶轻便摩托车,须凭轻便摩托车合格证、购买证明、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和单位证明,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2 、驾驶轻便摩托车的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身高一点四五米以上,两眼视力(或矫正后)各为零点七以上,无赤、绿色盲,听力正常,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3 、驾驶轻便摩托车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
4 、轻便摩托车每小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三十公里;
5 、轻便摩托车载物重量不得超过三十公斤,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点五米,长度不得超出货架零点三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