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加强针需要拿什么证件

法律援助

    打加强针需要拿身份证、接种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其中用细菌或螺旋体制作的疫苗亦称为菌苗。疫苗分为活疫苗和死疫苗两种。常用的活疫苗有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鼠疫菌苗等。常用的死疫苗有百日咳菌苗、伤寒菌苗、流脑菌苗、霍乱菌苗等。
    新冠疫苗接种须知如下:
    1、新冠疫苗接种年龄限制为18至59岁,其它年龄段人群需要等待进一步临床试验;
    2、哺乳期妇女、药物不可控的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等人员不适合接种;
    3、推荐免疫程序为2针,其间至少间隔14天;
    4、中国的疫苗是两剂,第一剂和第二剂间隔14天,部分地区21天;第二剂接种14天后,一共35天左右,才有较明显的保护作用。
    疫苗不宜接种的人群包括,孕妇、哺乳期妇女;处于发热期的人员;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的人员;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者;惊厥、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的患者;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的患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接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提出医学建议情况。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