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报销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实行肺结核病人治疗费用“收、减、免“政策。对没有支付能力的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
    法律依据: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肺结核患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提供规范化的治疗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结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规范提供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负有救治的责任,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医学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因就诊的患者是结核病病人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