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援助

    给小孩子改名字需要的资料如下:
    1、证明父母、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
    2、证明子女姓名变更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的相关材料;
    3、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4、为孩子改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改名字的限制条件:
    1、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2、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3、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4、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派出所改名流程: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综上所述,给小孩子改名字需要的资料有证明父母、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证明子女姓名变更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的相关材料、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