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名字怎么起?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在德国,公司名称的命名没有太多限制,一般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创始人的姓名、注册地点等因素命名。但是,德国公司法对公司名称也做出了一些规定。根据德国公司法(GmbHG)第17条,公司名称必须明确、具体、不涉及欺诈、误导、冒充他人等行为,并且不能与已有公司名称重复。此外,如果公司名称中包含某些内容,如“集团”、“银行”等,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经营实力和资质条件。例如,使用“银行”一词的公司必须持有银行牌照。另外,德国联邦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如果公司名称包含商标,必须遵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总之,在给公司起名称的时候,需要注意遵守德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商标法的要求,不得涉及欺诈、误导等行为,避免公司名称与已有公司重复。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