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和按假药论处有什么区别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假药指的是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一致的药品、非药品,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的情形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