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的含义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援助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男方付给女方的财物。彩礼也叫聘礼,结婚购买三金当做聘礼是非常常见的。彩礼这一习俗的历史非常悠久,在我国古代婚姻缔结需要经过问名、纳吉、纳采、请期、亲迎这六个程序,其中纳采就是指彩礼。彩礼在每个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有一些地区的天价彩礼引起了全国的注意,这种风气应当得到抑制。
一、彩礼的范围有什么?
1、根据惯常的习俗,包括在男女双方所给予的彩礼钱,这个钱的数目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主要由媒人向双方传达最后达成的协议,这部分钱,是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一般是一次性给对方多少钱,这就可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内。
2、还有比较突出的就是,男方为女方所购买的金银首饰,这也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因此,根据具体案例由决定是否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中去。
3、就是双方父母所给的见面礼,在很多地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4、是在订婚及结婚喜宴上所花费的费用,双方的亲属等给予的各种名目的费用,都占有不少的数目。
二、彩礼返还案件的举证责任有什么?
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往往令原告承担举证不能得风险,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理论界通常把这一规定概括为“谁主张、谁证明”。但在证明责任分配时,我们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从另一层面讲,证明责任分配本质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在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到位时应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是在追求法律真实下做出的价值衡量与利益取舍的一种价值判断,其价值判断之前提必须明确限定在一方对其主张的某种事实负有证明义务,如果一方没有证明义务,法律自不应设定由其承担不利之后果,这也是所谓的“无证明义务即无不利后果”之法谚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