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哪个好
法律援助当你的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年终奖在内)小于84000元时,选择合并计税的方式会更划算,反之选单独计算 第一,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合并计税;
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也就是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加起来都不如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和允许的其他扣除等法定扣除多,综合所得都交不着个税,这种情况不是什么好事儿,但也不用纠结,直接合并计税,用年终奖去弥补一下综合所得扣不完的扣除,减少纳税。
第二,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年终奖之和不超过36000元,单独或合并均可;
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正,但与年终奖之和不超过36000元,这意味着单独计税与合并计税适用税率都是3%,速算扣除数都是0,两种方式纳税一样,怎么选择看心情,开心就好。
第三,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年终奖之和超过36000元,选单独,来年请个税App帮忙决策。 需注意的是,选择了年终奖单独计税后,基本减除额(起征点)、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均不受影响。 除此之外,还要留意一些特殊的“临界值”。假如你的年终奖为 36000 元,在同样是单独计税的情况下,年终奖 36000 元需缴税 1080 元,而当年最终奖为 36001 元时,则需缴税 3390.1 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