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首付买的房,婚后还在还贷,离婚后算不算共同财产?

法律援助

    您好,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您提问的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你们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你们双方可以对该房产如何处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来说,法院会判决该房产归男方,剩余贷款由其独自偿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及男方向您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此外,如果你们双方离婚时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进行处理,您可以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温馨提示: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此外,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双方可以签订一份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