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法律援助

    (一)个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二)应当注意或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以保护个人信息:
    1、保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把这些信息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诉别人,无论您认为这个人多么可靠。
    2、保护私人电脑和手机安全。如通过安装防火墙等方式,阻止入侵者远程访问个人计算机和手机;使用复杂密码,提高黑客破解密码难度。不用电脑时,一定要关机。
    3、合理清理“信息垃圾”。丢掉含有私人信息的文件前,先清理个人隐私。
    4、仔细阅读银行对账单、账单及信用卡报告,确认没有可疑交易。
    5、网上购物需要注意:首先,在输入信用卡和个人信息之前确认网站是否安全。如果发现有人利用您的个人信息损害您的任何权益,应立刻报警。
    一、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十一)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二、隐私权受到侵害个人如何维权
    (一)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册除等等。
    (二)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