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之间的感情不合,总是打架吵架,闹得鸡犬不安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处理,坚持诉讼离婚,最终均可以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合,性格不合可以提出离婚吗
    夫妻感情不合,性格不合可以提出离婚。
    夫妻感情不合,协议不了,想起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达成离婚协议、其未在中国登记结婚或当事人存在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且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感情不合,一方在外面有人,犯罪吗?
    两个人如果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两人在主观方面有犯罪意思的联络,有共同的实行行为或预备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两个人如果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两人在主观方面有犯罪意思的联络,有共同的实行行为或预备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女方感觉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孩子该谁?
    感情不和离婚孩子归谁,可以有夫妻双方协议决定,或者由法院依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特殊情况的,另外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之间吵架,男方威胁女方,可以报案吗?
    离婚后男方威胁女方,女方可以直接报警,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也可以和对方诚恳的详谈达成和解,当女方有现实危险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