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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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职务犯罪、盗窃、诈骗、容留卖淫、贩卖毒品。该院分析发现,其审结的女性犯罪案件呈以下特点:一、女性犯罪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女性在认知和身体都与男性有较大差别,其在犯罪选择上易选择欺骗性、隐蔽性手段,因而盗窃、诈骗案件在女性犯罪案件数中占多数,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许多重要岗位由女性任职,较为隐蔽的职务犯罪数量亦相当大,女性较为感性亦受到外界因素诱惑,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大量出现。二、女性犯罪客体愈发多样化,出现暴力犯罪趋势.涉及罪名最初为盗窃、诈骗到各类职务犯罪,现在有涉及容留卖淫、贩卖毒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甚至出现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抢劫、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愈发常见。三、女性犯罪具有被动性与从属性。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1、犯罪形式多样化。网络犯罪的最初表现形式,以黑客行为居多。主要表现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方面。近年来,网络犯罪逐渐向其他犯罪对象及领域蔓延,如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的犯罪增多,并逐渐表现为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
    2、犯罪行为明显化。随着网络使用日趋大众化,网络技术犯罪在网络犯罪中呈现出相对下降的趋势,针对社会普通公众的网络滥用犯罪呈上升趋势。因此,犯罪手段也较以往更加容易识别,行为表露,容易发觉。
    3、犯罪结果多元化。目前中国既存在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犯罪(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侵犯计算机资产犯罪,这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危害结果难以预料),也存在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犯罪行为。
    4、犯罪多有预谋。行为人是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从事智力犯罪行为,事先均有较为周详的计划。如某县城一女子在网上以交友为名,以父母生病、自己遭绑架等种种理由,分多次骗走外省一男性网友人民币10万多元。
    5、犯罪隐蔽性强。网络犯罪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没有特定的客观表现形态,一般也没有固定的犯罪场所,犯罪主体可以单独行动,可以轻易销毁作案痕迹,因而发现和侦破网络犯罪、确定犯罪主体都较为困难。
    6、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网络知识的普及使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熟知网络的应用,而由于自身易冲动、喜欢刺激的心理特点和淡薄的法律意识,使其往往非法侵入他人网络获得非法利益。
    7、犯罪侵害的目标较集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产或扰乱社会程序,因而犯罪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等重要部门、单位或各种大型公司,其中金融、证券等部门是被攻击的重点对象。
    8、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使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网络犯罪的肆意入侵和破坏,极可能导致运用网络的单位工作陷入瘫痪,特别是对一些涉密单位而言,网络犯罪如导致涉密资料泄密或被破坏,后果更是不堪设想。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二、强奸罪定义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14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认定标准为:
    1、客体要求。如果对象是幼女,犯罪对象是幼女性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如果对象是女性,其犯罪对象是女性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性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3、主要要件。一般刑法观念认为主体是男性。主观方面。主观上是故意的,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与被害人非法强行发生性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