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可以有哪些分类

法律援助

    一、意思表示可以有哪些分类?
    1、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与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
    分两种:
    (1)无需受领的意思表承,即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指无需向他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例如:遗嘱、捐助行为、抛弃所有权、悬赏广告。
    (2)需要受领的意思表示,即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指需要向他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例如:要约、承诺、解除合同、抵销、免除债务、抛弃抵押权、抛弃质权等。
    2、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对人是否特定,分为两种:
    (1)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授予代理权、要约、承诺、解除合同、抵销。大多数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为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如到站的公共汽车、设置自动售货机、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仅少数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为对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3、对话的意思表示与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对人是否可同步受领意思表示,分为两种:
    (1)对话的意思表示,指意思表示作出后,相对人可同步受领的意思表示。例如:以当面谈、打电话、双方在线QQ聊天作出意思表示,或者将书面合同当面交给对方,都属于对话的意思表示。
    (2)非对话的意思表示,指意思表示作出后,相对人不能同步受领的意思表示。例如:通过请人传话、写信、发电报、发电子邮件为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的构成:
    1、效果意思
    所谓效果意思,就是欲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其效果包括获得财产上、身份上或精神上的法律利益,如买方想获得财产所有权、卖方想获得价金等。
    行为人的期望必须具有法律意义,才有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的基础。
    但应区分效果意思与意思表示的动机。如当事人会因上学、送礼等动机购买书籍,动机只是意思表示的间接原因,取得书籍的所有权才是效果意思。动机在意思表示中没有太大法律意义,如动机错误一般不影响意思表示的效力,但效果意思错误会影响意思表示的效力。
    2、表示行为
    表示行为指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
    表示行为应以社会上通用的语言、文字、动作为之。即以口头、书面或推定的形式进行。
    三、民法中的意思表示有哪些分类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