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可以收费吗?
法律援助餐具不可以收费。
1、餐饮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不得仅提供收费餐具(含一次性消毒餐具);
2、提供收费餐具(含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餐饮经营者通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和服务人员提示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是否选择使用收费餐具(含一次性消毒餐具),并按照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
3、餐饮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未知晓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收费餐具(含一次性消毒餐具),仅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不得收费;
4、对餐饮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收费餐具(含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并予以曝光;
5、消费者用餐时,如遇到强行推销或变相收取餐具费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餐饮业收取餐具费的处罚:
1、对于餐饮企业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会加大整治力度,对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3、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餐馆就餐结束后仔细检查收费明细,如果商家违规收取了餐具费用可以及时指出,商家拒不改正的可以保留收费凭证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对这些违法行为严加整治,严厉处罚。
综上所述,食品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饮企业应承担餐具消毒费用,而不能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饭店收餐具费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