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剩菜剩饭的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

    关于剩菜剩饭的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剩餐管理,规范剩余饭菜的储存、处理、销售行为,有效地保证菜肴的质量,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饮食卫生及食品安全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