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低工资

法律援助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二、最低工资不包含内容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