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草租房合同
法律援助第一:对合同的主体也就是出租方、承租方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地址、电话必须要明确,
第二:对合同的内容部分,首先要明确所出租房屋的产权所处的位置,房屋的面积。其次,租赁期限必须要明确。最后,每月的租金数额、支付租金的时间必须要明确。
第三、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明确承租方须要向甲方交纳多少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还要交纳对房屋室内的财产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要合同期满后才能由出租方退还给承租方
第四、在合同中要对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产税等费由哪一方来承担并缴纳要明确。对于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也须要约定由哪一方负责交纳。
第五、对承租方不按期缴纳租金的,必须要约定滞纳金或者违约金。
第六、对房屋的质量的维修责任,必须要约定明确。
第七、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要收回房屋,必须要提前通知,承租方同时还要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要求退租,也必须提前通知出租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间必须要约定,承租方未经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
第八、合同中要明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先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最后在合同结尾需出租方承租方的签名或盖章,并标注合同签订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