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主要不足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学习不够深入,对于一些新知识、新理论只是一知半解,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
    2、平时临时性的工作太多,很少能够静下心来做好系统的工作规划,工作缺乏条理性。目前负责的工作,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创造性的工作开展的还不够,没有大胆的根据实际情况,拿出新办法,新思路和新对策。
    4、交际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