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文字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援助一、合作文字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别如下:
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而文字合作作品要求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是成果是可区分的,而文字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
3、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文字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二、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三、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