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只要申请了就有吗

法律援助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是申请就能拿到的,然后还要审核。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大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
    2、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提出初选名单;
    3、学院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学工办老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班级初选名单进行复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4、上报学校学工部进行评审。
    二、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六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