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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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公示期是指某一对象在被最终确认之前,由相关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公布相关情况以听取不同意见的时间段。在这期间,若有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公示期过后单位将作出关于该对象的最终决定。
    一、类型
    1、国家公示。 国家公示是指国家(政府)通过相关决议、项目和政策之前,把相关草案向社会大众公示,征求意见,以便听取不同意见,对草案做最后修改。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
    2、企事业单位公示
    企业事业单位公示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对单位的相关事项做出调整后,向利益相关人员公示,对此不满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单位提出异议,单位再在不同意见基础上做出最终决定。企事业单位的公示期一般在一周左右。
    二、意义
    公示期是对公示的时间限定,是近代民主的产物。它的存在无疑最大限度地听取了不同意见,满足了人们的要求,维护了大多数人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一定的时间限定又不至于使问题因无限期拖延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提高了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