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政策会变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会的。 新高考改革方案,文理不分科的第一届高考。在津招生院校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统一高考科目将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任选3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九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